關于進一步落實 《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電動車管理辦法》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25-02-11 點擊數:
學院處室系部、各外包單位、各建設方、全體師生:
近年來,在學院開展的多次消防、交通等綜合安全檢查中發現,校園內電動車違規入樓停放、占用消防通道、使用公共電源和消防電源充電,違規將電動車電池拆卸帶進宿舍、辦公室及實訓室等公共場所進行充電的現象時有發生、屢禁不止,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嚴重威脅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消防救援總隊系列文件及會議指示精神、《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電動車管理辦法》(魯特職院字[2024]8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避免因電動車使用而引起的校園火災、交通等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學院將進一步加強校園內電動車管理。
(一)自2025年2月20日起,所有進入學院內的電瓶車(肢體障礙學生電動輪椅、電動三輪除外)必須掛有正規電動車牌照,否則禁止進入校園,請電瓶車使用人員利用假期申領正規電動車牌照。
(二)自2025年2月21日起,安全保衛處將對前期已向安全保衛處備案的各類電動車發放學院內部牌照,各類電動車憑“學院內部牌照”通行。安全保衛處發現未申領“學院內牌照”通行的,將拉入黑名單,禁止入校。
(三)自2025年2月21日起,學院內各類電動車應在充電樁充電,發現私拉電線充電者,沒收“學院內牌照”,禁止進入校園。
(四)自即日起,各類電動車在校園指定區域停放,服務保障類電動車在執行公務期間可在限行區域內行駛和規范停放,未按要求執行者按《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電動車管理辦法》要求處理。
(五)自即日起,特殊人員的非服務保障類電動車經申報、審批、備案后可在限行區域內行駛和規范停放。
安全保衛處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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