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22年度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立項項目的通知》(魯教職函〔2022〕65號)的相關要求,現將2022年度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立項項目予以公布(見附件1),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管理
(一)項目開題。原則上項目立項3個月內組織開題。研究時間從項目公布之日起計算。項目組須填寫《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開題報告》(見附件2),主要就項目研究的目標、思路、內容于方法,以及研究計劃等進行報告。開題工作由承擔項目的系部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組織。開題結束后,要修改完善開題報告,并于2023年4月15日前將開題報告上傳至“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系統”。
(二)項目中期報告。自獲準立項之日起滿1年時,項目負責人應向我院項目管理機構提交《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報告》(見附件3),中期檢查工作須積極組織實施。若逾期未提交,或未經批準擅自調整或變更項目內容及計劃的,將作出嚴肅處理。
(三)項目鑒定結題。項目研究時限一般為2年。完成任務后,項目負責人向我院項目管理機構提出結題申請,填寫《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結題鑒定書》(見附件4),同時提供以下材料:《立項申報書》(復印件)、《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開題報告》、《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報告》、研究總結報告、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說明研究成果的有關材料。結題審核工作應聘請至少7名具備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結題審核專家組,其中,從事教學管理工作的專家不得少于2名,本校人員不得擔任結題專家。項目結題審核通過后,須根據結題鑒定有關通知和規定向省教育廳提出鑒定申請。未按計劃完成的,督促整改;整改仍無明顯成效的,撤銷項目,終止經費使用,項目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請教改項目,并核減相應的項目申報數量。
(四)項目變更。項目一經立項批準,原則上不得隨意調整人員、變更研究計劃。項目進行中如因現實需要確需對研究計劃、主要人員作重大調整、變更或有其它重大變化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見附件5),報我院同意后,報省教育廳備案。項目鑒定驗收后,不再進行變更。
(五)成果應用與推廣。項目的研究成果(報告、專著、論文、教材、軟件、數據庫、專利等)公開出版、發表時,需在醒目位置標注“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和立項標號。若未注明,則不能作為項目結題鑒定的佐證材料。對于優秀成果,積極進行匯編與推廣。
(六)項目培育。我院對教改立項項目在人、財、物等方面提供充分而必要的配套條件,對項目的參與人員提供支持。
(七)項目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我院項目管理機構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檢查。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研究進度,項目負責人和主要研究人員參加研究的情況,教改實踐情況,已經取得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研究經費配套和使用情況等。對研究實施不力或難以按原定計劃完成的項目,我院項目管理機構可以提出予以終止、撤銷或延期的建議,經省教育廳審核后辦理有關手續。
二、項目資助
省教育廳聯合省財政廳設立專項經費,對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予以支持。
三、經費使用
研究經費主要用于項目的開題、調研、研究、專家評審、圖書資料購置及結題等工作。經費使用需嚴格遵守學院經費管理辦法,項目團隊要用好經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研究任務。
教務處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