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23年春學期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23-02-28 點擊數:
根據上級有關部署和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安排,2023年春學期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的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范圍
2023屆和2024屆畢業生
二、測試方式
本次測試采用計算機輔助測試
三、測試時間
本次測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4月1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四、報名費
依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話水平測試收支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教財字[2012]99號)中的規定,學生普通話水平測試費標準為每人25元,普通話水平測試復習資料每本5元(工本費,自愿購買),合計共30元。
五、報名要求
1、每人提交電子照片一張:藍底、像素390*567大小,JPG格式,以身份證號命名,例:3708321199901010000
2、報名表模板見附件1,學生報名時請認真逐項填寫,如果個人報名信息出現錯誤最后不能錄入考試系統,后果自負。
3、報名的班級核實好每一位學生的信息、照片的像素后,于2023年3月2日(周四)17:00前,以班級為單位,把附件1、照片、報名費一并收齊交給教務處宋于花老師(208室),逾期不再接受報名。(本次報名僅支持微信交費)
六、注意事項
視力障礙學生如能正常閱讀文字也可參加本次普通話測試報名。
聯系人:宋于花
聯系電話:87198309
地點:辦公樓208室
附件:2023年春學期普通話測試報名報
教務處
2023年2月28日
另外,普通話證書遺失的以后不予補發,可以給學生傳達一下。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51號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已經2021年11月16日教育部第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長懷進鵬
第十五條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分為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紙質證書由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統一印制,電子證書執行《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標準》中關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電子證照的行業標準。
紙質證書遺失的,不予補發,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測試成績,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信息來源:教育部|發布時間: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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