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23-09-25 點擊數:
各系:
為認真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資助政策精準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現就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據
《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做好2023年秋季學期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
《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魯教財發〔2019〕1號),
《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測評指標體系》(2021版)
二、認定對象
全體全日制在校學生
三、申請時間
學生:2023年9月25月-9月28日
四、認定時間
系、班級認定時間:2023年10月7日-10月13日
學院認定時間:2023年10月14日-10月20日
五、認定程序
1、學生申請
學生填寫《山東省高等教育資助申請表》
2、班級民主評議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山東省高等教育資助申請表》,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參考《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測評指標體系》(2021版),結合學生日常消費、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及其在校表現情況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完成班級民主評議
3、公示
系認定工作組審核班級認定工作,對審核通過的認定名單在各系范圍內公示三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僅限于受助學生姓名、年級、班級、認定結果等基本信息,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貧困原因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應標注學生工作處監督電話0531-87198307,學生工作處監督郵箱:629898958@qq.com。公示無異議的,報學生工作處。
學生工作處對各系認定結果進行復查,復查無誤的全校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最終名單。
4、在線填寫
全部認定工作結束后,各系統一從山東省學生資助中心網站完成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系統錄入工作,10月13日前提交《山東省高等教育資助申請表》(個人,紙質),《家庭經濟信息錄入-2023》(系,紙質、電子)至學工處備案。
五、注意事項
1、進一步加強誠信教育,引導學生真實填報家庭經濟狀況,不虛報、不瞞報;
2、本次認定結果將作為勤工助學、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資助工作的基礎依據,請各學院高度重視,扎實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復審工作,客觀公正,摸清底數,為精準扶貧奠定基礎;
學生工作處
2023年9月25日
- 附件【魯教財發19-1關于印發《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pdf】已下載次
- 附件【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測評指標體系(2021版).xls】已下載次
- 附件【家庭經濟信息錄入-2023.xls】已下載次
- 附件【山東省高等教育資助申請表.doc】已下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