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2年獎勵和助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22-10-12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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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鼓勵成績優秀學生勤奮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增強學生競爭意識,促進良好學風形成,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政策和通知,10月10日-11月15日將集中開展各類獎助學金評選工作,為切實做好評審工作,體現出“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省政府獎助學金設置項目及標準
國家獎學金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省政府勵志獎學金5000元,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高職平均3300元(一檔4400元、二檔3300元、三檔2200元);國家助學金中職2000元。
二、評選條件
(一)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
1.獎勵對象及學習年限要求:(1)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具有我院學籍的全日制專科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2)學習年限要求:①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學生具備申請資格;②五年制專科學籍(中專大專連讀)學生只有入學第5年具備申請資格。
2.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的獎勵對象應滿足的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3.學習成績要求:(1)學習刻苦,成績優異。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位于前10% (含10%,下同) 且沒有不及格科目的的,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位于前15% (含15%,下同) 且沒有不及格科目的的,可以申請省政府獎學金。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應在同年級同專業范圍內進行排名。(2)對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非常突出的學生,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可放寬到30% (含30%), 同時需要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1.獎勵對象及學習年限要求:(1)國家、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的資助獎勵對象為具有我院學籍的全日制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學習年限要求:①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具備申請資格;②五年制專科學籍(中專大專連讀)學生只有入學第5年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具備申請資格。
2.國家、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獎勵對象應滿足的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3)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國家和學校規章制度,模范執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無警告及以上處分;(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6)學習成績優秀,沒有不及格科目,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有一項應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30%(含30%);對于特殊困難的學生,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放寬至前50%。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應在同年級同專業范圍內進行排名。
(三)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獎勵對象應滿足的條件:全日制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學生。
(四)國家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1)具有我院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的全日制在校學生;(2)具有我院三年制專科正式學籍的學生,五年制專科轉入大專階段后(第4、5年),如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則具備申請資格;五年制中職階段前兩年(第1、2年)具備申請資格;(3)退役復學士兵享受政策性國家助學金,名額不在配檔名額中。。
2.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應滿足的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3)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國家和學校規章制度,模范執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無警告及以上處分;(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5)勤奮學習,積極上進,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是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說明:學生不得同時享受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但可以獲得獎學金的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
三、評審程序
評選前各系要向同學廣泛宣傳獎助學金評選范圍、條件、標準、程序等評選事項;
1.個人申請:個人通過提交申請審批表形式申報各類獎助學金。
2.班級初評:各班成立班主任、學生代表組成的的獎助學金評審小組,在符合評審條件的學生申請后,提交評審小組評議,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確定本班推薦名單,并在班級進行不少于2個工作日的公示。
3.系審核:系成立由分管領導、輔導員、班主任組成的獎助學金審核小組,對各班提交的擬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并在系部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4.學院評選:學生工作處根據系上報情況,對照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進行綜合審查,確定人選后,提交學院學生獎勵及資助評審委員會評審,由評審委員會審定后在全院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院評審小組確定最終獲獎名單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四、報送材料
(一)報送內容
1.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和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紙質);
2.獎學金、助學金匯總表(紙質、電子);
3.系評審人員名單、班評議小組名單及兩級公示材料復印件。
(二)報送時間及方式
1.國家獎學金前期班級、系部已完成評選、推薦和公示,國家獎學金材料10月5前報學生工作處。
2.其他獎助學紙質材料各系于11月10日前上報,并在山東省獎學金評審系統平臺(http://221.214.56.34:2482/Login)錄入獎助學學生信息。
學生工作處
2022年10月12日
- 附件【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2年獎學金評審和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載次
- 附件【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和社會資源保障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學生資助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pdf】已下載次
- 附件【2021—2022學年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申報模板.zip】已下載次
- 附件【2021-2022學年省政府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已下載次
- 附件【2021-2022學年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已下載次
- 附件【2021-2022學年各類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xls】已下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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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名單匯總表.xls】已下載次
- 附件【2022年獎助學金名額分配表.xlsx】已下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