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以下簡稱創業基地)是以培育大學生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創新創業思維和實踐能力為宗旨,為我校大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實踐、素質拓展等提供實踐載體的場所。為規范管理創業項目的申報與入駐,保證創業基地各項工作有效運行,現將孵化基地創業項目申報與入駐程序要求公布如下:
第一條 創業團隊的申請條件
(一)創業項目負責人為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在校生、畢業五年內的畢業生。畢業生可邀請、在校生必須邀請1名及以上本校教師作為指導老師。有指導老師的項目,指導老師要與項目負責人一起作為項目入駐期間各項工作的聯系人和負責人;
指導老師需滿足以下條件:
1.來我校工作滿一年;
2.具有和項目相關或創新創業方面的專業經驗或特長;
3.參加過創新創業培訓,有創新創業大賽指導經驗者優先。
(二)團隊必須有明確的創業項目,且進行比較充分的市場研究,確保項目的可行性和市場需求;
(三)創業團隊入駐申請必須由團隊負責人提出并按要求向創新創業中心提交入駐申請材料;
(四)項目負責人及成員應學有余力,能正確處理好創業與學業的關系;
(五)團隊成員能夠自覺接受并遵守創業基地的各項管理規定,確保項目在孵化期間能夠正常運營。
第二條 創業項目的申請條件
(一)市場前景好,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和地區環保要求;
(二)項目合法合規,無知識產權糾紛且具備一定成熟性。處于研發階段的項目,應已擁有被認可的創新性較高的使用技術和經營構想,并有明確的市場應用目標;處于嘗試階段的項目,應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場經營計劃;
(三)如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行業(如醫藥、醫療器械、郵電、通信、電力、農作物新品種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項目,申請時有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批準證明和有關測試報告;
(四)發起人擁有創辦項目所必需的營運資金,聘用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項目有較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辦理好登記手續(或準備辦理)。
第三條 創新創業中心成立由創新創業中心負責人和學院創新創業導師組成的創業項目評審小組,長期受理大學生創業項目入駐申請。
第四條 入駐申辦程序
(一)提交申請入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入駐申請書》;
2.創業計劃書;
3.項目相關管理制度、項目章程;
4.項目負責人簡歷;
5.團隊各成員身份證、學生證等復印件;
6.項目已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需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7.負責人為在校生的項目申請入駐,需經負責人所在系部同意。
(二)創新創業中心創業項目評審小組對申請入駐項目進行評審;
(三)評審通過后,提報院長辦公會審批;
(四)項目團隊成員學習相關規章制度,并通過考核;
(五)入駐項目負責人與創新創業中心簽署《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協議書》,并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六)在創新創業中心指導下,完成工作室內裝飾,經檢查合格后,項目正式入駐創業基地開展創業活動。
第五條 創業團隊評審標準
(一)團隊組織結構合理,成員目標一致,具有團隊精神;
(二)創業項目無知識產權等糾紛,具有較高的創新性和商業發展空間,適合在校內創業;
(三)創業計劃書內容全面并具有現實操作性;
(四)同等條件下,與團隊成員專業領域契合度高、創新性強且具有一定市場前景的創業項目優先;
(五)同等條件下,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優先。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