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班級:
為認真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確保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做好2022年秋季學期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魯教財函〔2022〕80號)文件精神,依據《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要求,現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 認定依據
各系根據家庭經濟因素、特殊群體因素、突發狀況因素、學生消費因素、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因素、其他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因素進行認定。認定標準設為特別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檔。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邊緣易致貧、脫貧不穩定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養、孤兒、殘疾學生及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作為重點資助對象優先認定。各系應充分考慮學生受新冠疫情和災情影響的情況。
三、成立認定工作組,評議小組
各系成立認定工作組,以分管學生工作的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任組長,輔導員及各班主任為成員,具體負責組織、審核本系的認定工作。
各班級成立認定評議小組,以班主任任組長,學生代表為成員,負責民主評議工作。學生代表人數不少于班級總人數的10%,包括團學干部及普通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評議小組人數(含組長)原則上為單數。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本班級范圍內公示。評議小組成員為評議對象的,回避對其的民主評議。
四、認定程序
1、學生申請
學生填寫《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測評指標體系》,簽署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表格打印后手寫,單面打印雙面打印均可,家庭經濟情況測評體系表,學生根據自身情況填寫自評分,部分項目需寫明具體情況并提供相應證明。
2、班級民主評議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測評指標體系》,復核學生自評分。復核時可要求學生提供必要證明材料,但不得要求學生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予以證明或蓋章,計算出家庭經濟測評分值(X)。若同學暫時無法提供相應證明的,可先認可學生承諾,后續再補齊相應證明。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結合學生日常消費、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及其在校表現情況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民主評議小組成員分別在《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主評議表》上打分,計算平均分得出民主評議測評分值(Y)。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申請學生家庭經濟測評值、民主評議測評值,運用學校制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測評計算公式,得出家庭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上報系認定工作組。
計算公式:
新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家庭經濟測評分值(X)×60%+民主評議測評分值(Y)×40%。
其余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家庭經濟測評分值(X)×40%+民主評議測評分值(Y)×60%。
各班級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初步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各班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時不限制名額。
3、公示
(1)公示程序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將初步認定結果在全班公示,報系認定工作組。
系認定工作組審核班級認定工作,對審核通過的認定名單在各系范圍內公示三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僅限于受助學生姓名、年級、班級、認定結果等基本信息,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貧困原因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應標注學生工作處監督電話0531-87198307,學生工作處監督郵箱:629898958@qq.com。公示無異議的,報學生工作處。
學生工作處對各系認定結果進行復查,復查無誤的全校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最終名單。
4、檔案管理
學生困難認定檔案由各系統一保管,不得交由班級管理,保管期限至學生畢業后三年。
(1)班級民主評議小組名單、民主評議小組名單在班級公示情況。
(2)《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班級)》。
(3)參加困難認定學生的《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測評指標體系》、《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主評議表》和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
五、特別注意
1、各系應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并做好相應宣傳工作。未通過本年困難認定的,將不能申請本年國家助學金、不能申請明年國家、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2、特殊資助類型學生名單以學生資助中心提供的教育部下發名單為準。如是特殊資助類型學生但不在名單上的,需學生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各系應加強學生誠信教育,現在困難認定取消了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予以證明環節,改為了個人承諾,即申請人承諾所填報的信息真實。并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對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要求簽署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后期將通過各類渠道對學生信息進行查詢核對,若虛假承諾或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困難認定資格,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各類獎學金評定資格。
六、認定時間及報送資料要求
各系最晚于10月10日17點前將公示無異議的《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系)》(紙質、電子)、《金沙檢測線路中心js8 2021-2022 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審意見》(紙質),《家庭經濟信息錄入》(中高職電子版)等資料交學生工作處。
學生工作處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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