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我市參保居民可自愿選擇1家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鄉鎮衛生院作為普通門診統籌定點,自簽約之日起即可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一個醫療年度內普通門診就醫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50%,最高可報銷500元。
為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的參保居民免費提供5種基本藥物:治療高血壓的基本藥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腸溶片)、治療糖尿病的基本藥物(二甲雙胍片)、治療冠心病的基本藥物(硝酸異山梨酯片),一年內,免費藥物金額累計不超過80元,超過部分按照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規定予以支付。
門診慢特病待遇 點擊(速收藏!51種門診慢特病這樣享受醫保待遇 (qq.com))
少年兒童意外傷害待遇
因意外傷害在門診急診就醫的參保少年兒童,門(急)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元以上的,按80%的比例報銷,一年內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含個人按一定比例負擔部分)。
高血壓、糖尿病“兩病”待遇
我市參保居民未達到門診慢特病認定標準的糖尿病、高血壓患者,可在我市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享受“兩病”待遇,無需進行資格申請和審核,醫保報銷范圍內的降壓藥、降糖藥可報銷70%,不設起付標準。單病種一年不超過300元(使用胰島素的糖尿病患者不超過600元)。
兒童康復待遇
患有白內障和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導致殘疾的0-6周歲(含6周歲)參保兒童,以及患有聽力語言殘疾、腦癱、智力殘疾、孤獨癥、肢殘、低視力的0-17周歲(含17周歲)參保兒童,經二級及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符合康復治療條件的,在定點康復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康復項目和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門診慢特病報銷。
門診異地就醫
我市居民醫保參保人到外地就醫分為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備案地就醫的,享受與濟南市本地就醫相同的報銷比例。在備案地之外異地就醫的,普通門診享受同濟南本地就醫相同的報銷比例,門診慢特病報銷比例降低10 個百分點。
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在異地就醫的,普通門診享受與濟南市本地就醫相同的報銷比例,門診慢特病報銷比例降低10 個百分點。
就醫費用直接聯網報銷的,起付線和報銷比例按參保地政策執行,支付范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等)執行就醫地的有關規定。在異地就醫時,符合報銷條件但未能聯網結算的,可由參保人先行結算,回濟后辦理手工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