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環創教室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實訓效果,保障師生的安全和權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環創教室的使用
第一條環創教室的使用對象為本校特殊教育系全體教職工和在特殊教育系在校學生。
第二條教職工可優先使用,學生需提前預約,學生預約時應提供相關課程安排和教師指導。
第三條環創教室使用時間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21:00,特殊情況需提前向管理員申請。
第四條環創教室使用人員要保持實訓室的清潔衛生,嚴禁將食物、飲料等帶進實訓室,不得亂丟垃圾。使用結束后,應將材料和工具歸位,清理桌面和地面,并關閉電源等設備。
環創教室設備管理
第五條發現環創教室設備出現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向實訓室管理員報告并進行維修。
第六條環創教室設備的借用須經過實訓室管理員審批,并按時歸還,如有損壞需賠償。
實訓室安全管理
第七條環創教室使用人員應穿著適當的服裝及鞋襪,以免造成對實訓室環境的破壞。
第八條環創教室使用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在實訓室內吸煙、使用明火等危險行為,并且發現火險隱患要主動處置和報告,發生火災及時撲救,及時報警。
第九條環創教室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個人財物,不得將貴重物品留在實訓室內。
環創教室管理的監督與處罰
第十條對于違反環創教室管理制度的行為,實訓室管理委員會有權采取相應的紀律處分措施。
第十一條違反環創教室管理制度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實訓室設備、私自調整設備設置、損壞實訓室設備等。
第十二條實訓室管理委員會有權對違反環創教室管理制度的人員進行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對于故意損壞環創教室設備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實訓室管理委員會有權追究法律責任。